所谓看书几遍,不如真题一遍。真题虽然年年变,但从实际来看,大家会发现往年考过的知识点还是会不断的重复出题。为什么说真题重要?因为真题反映的是命题人的思想!作为考生与命题人交流的资料和途径就是真题。所以读题要读命题人的思想,读懂了命题人的思想,就能赢得考试。因此,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专业课的真题分享,今天更新的是“郑州大学民法、商法(844)专业课2008年真题—法学院”,希望给同学的专业课备考提供帮助!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学科、专业:法学、民商法学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民法、商法(844) (共1页)
答案一律写在考点统一发的答题纸上,否则无效。 |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有限合伙 2.司法解散 3.保险利益 4.权责人的撤销权 5.要约 6.民法
1.票据权利的特点。 2.证券交易的特点和分类。 3.重整的特点。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5.担保法地41条对顶:“当事人以本法第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评述该法律,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精神,论述不动产变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变动登记的效力之关系、意义。 6.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小题27分,共54分)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论述股东有效责任。 2、从我国《物权法》看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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