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年度考生须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防疫须知”,第二部分为“考试须知”,请各位考生务必逐条阅读、熟知,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防疫须知
2023年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于2022年12月24日-26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每一个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根据湖北省防疫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发布本应考防疫须知:
(一)按时进行健康检测
1.考生从考前14天(从12月10日开始)开始测量体温并填写《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书》,书必须考生本人亲自手写记录、手写签名,第一场考试时须提交给考场监考老师。
2.12月3日-12月23日每天中午12点前,完成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生每日健康打卡。
(二)途中注意安全卫生
1.请考生合理规划考试期间个人行程,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组考防疫规定,按时完成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考前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考生在赴考点出行时,赴考、出行要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部卫生,以良好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三)进校做好入场准备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入场前需测量体温。
2.考生应遵守考点当地防疫措施,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疫情防控安排和指挥,主动配合考点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
3.考试期间,仅允许考试相关工作人员、考生进入校园,考生家长不允许进入校园,为避免考点门口大量人群聚集,亲属送考后,请迅速离开考点,勿在门口聚集。
(四)考中规范使用口罩
1.在进出考点、考场时,所有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是否需摘下口罩,按考点要求执行。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在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仍须全程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
2.在入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由考点疾控专家、防疫副主考进行精准核验、综合研判,经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应急处置考场。
(五)考后按指令有序离开
1.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在原地站立或到指定区域等候,待监考员发布离开考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
2.离开考场前,请考生佩戴好口罩,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保持安全间距有序错时离开考点。
3.考试结束后,请遵守考务指令,佩戴好口罩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考点内滞留。
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属地最新防疫要求,并在考前再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美术学院查看可能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
二、考试须知
(一)考试日程安排
(二)考场安排
1.我校考点考试全部安排在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未在其他地方设置考场。
2.每天考场安排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北美术学院考场安排》(12月21日公布)。
3.请各考生认真逐一查看每天考场安排,清楚考试科目时间与时长,及时关注每天考场变化,切勿进错考场。
4.报考我校的考生,12月24日考试使用统考科目的“考生编号”进行考场查询,12月25日、26日考试使用我校编排的“专业考号”(见准考证报考点说明)进行考场查询。
5.报考外校的考生,三天均使用“考生编号”进行考场查询。
(三)文具要求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不统一提供文具,文具由考生自备。文具的具体要求为:
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语等)以及理论类考生,请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答题、削笔刀、橡皮擦、20cm以内尺子、透明垫板、透明文具袋(禁止任何形式的文具盒)等。其他文具一概不得携带。
2.报考我校的考生的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各业务课及考试工具要求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3.报考外校的考试文具特殊要求详见报考院校《准考证》的相关说明。
4.除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使用不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除外。
6.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在考场内携带的考试无关物品必须存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打,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可保存好准考证的电子版,以备不时之需。
2.请各位考生务必备足时间,提前达到我校东北门或南二门进行体温检测与准考证检查;进入校园后,每场考试科目开考前务必提前1小时到考场所在楼栋外排队候场,须凭《准考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进入考场楼栋;考生进入楼栋后,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安检,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3.考试开考15分钟后(即上午8:45以后,下午14:15以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各考生务必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考试期间,校园封闭管理,考生可自带午餐,或在我校餐饮服务点就餐,全天考试结束方可离开校园。12月26日为6小时考试科目,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请各位考生提前备好午餐,在考场内就餐,就餐时间包含在考试时间之内。
4.各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严禁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5.考生进入考场前作好考试相关准备,提前上卫生间,进入考场后原则上不得再出考场。确有出考场需要,需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返回考场必须再次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6.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及漏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五)考试纪律与诚信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四种情形均构成刑事犯罪,均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自2016年6月1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自2019年9月4日起,《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诚信考试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请考生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书.docx
附件2:考场规则.pdf
附件3:入场安检注意事项.pdf
原文标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北美术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s://zjc.hifa.edu.cn/info/1061/16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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