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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2-11 16:42:12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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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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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系列的行政管理活动,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此性质可见,国务院在全国行政机关系统中居最高地位。它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由于国务院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产生的,必须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相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国务院处于从属地位。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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