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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2-21 11:02:49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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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

  1、定义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的基本问题的理论学科。

  2、研究对象

  (1)研究对象的内容: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

  (2)研究对象的特点:最宏观、最一般、最具普遍性,也是最基础、最具根本性的核心问题。

  3、地位

  (1)与部门法学的关系:“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论”与“史”的关系。

  (3)与理论法学中的其他学科的关系:更为紧密。

  (4)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在整个法学体系中,法理学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或绪言性的学科,又是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入门学科。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点: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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