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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1-05 16:37:13  |  关键词: 民法物权的分类 民法中的物权属于什么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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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物权的种类:

  (1)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

  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

  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定限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定的,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

  (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存在于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动产物权;

  存在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不动产物权。

  (4)主物权和从物权:

  主物权不需从属其他权利,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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