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
动产物权的变动:
(1)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业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
(3)指示交付: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交付即完成;
(4)占有改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