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互动 > 考研常识 > 正文
考研常识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1-05 16:35:43  |  关键词: 动产物权的变动1v一键 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什么要件

  •  
  •  
  •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

  动产物权的变动:

  (1)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业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

  (3)指示交付: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交付即完成;

  (4)占有改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动产物权的变动”,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