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互动 > 考研常识 > 正文
考研常识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0-28 14:21:55  |  关键词: 沈阳工程学院 2025年招生简章

  •  
  •  
  •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给大家分享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下面的内容希望能给各位同学们带来帮助。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一、学校简介

沈阳工程学院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 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省党 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毕 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连续八年位列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名列前 茅。

2014 年,国内首个太阳能房在我校落成。辽宁省燃烧工程技 术中心升级为国家电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省 级实验室等 9 个,研发的 1000MW 机组湿法脱硫仿真机国内领先, 研发的 STO 晶体质量国际领先。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研 发中心被确定为博士后工作站,编制的《太阳能光伏技术规程》 填补了国内空白。

2017 年,获批辽宁省首批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并相继获批省 首批创新创业学院、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及各类荣誉等 18 项。学校构建就业育人、行业育人、企业育人的三业育人体 系,着力培养能源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

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凝练电、碳、辽学科特 色,构建了以工为主,工、管、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 体系,开设 33 个本科专业,其中 3 个专业为省内唯一,9 个专业 省内布点少于 5 家,在校生 12000 余人。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 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 3 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点,98 个国家级、省市级科研平台和重点培育学科等,1 个专业 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近五年,承担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 111 项,14 项获本科教学成果奖。学生在创新创业等赛事中获国家 级、省级奖项 2400 余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 974 人,其中专任教师 716 人,高级职称占 比 49.3%,博士硕士占比 86.5%。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 家5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1 人,获评全国教学名师等各 类人才称号 120 余人。

2021 年,学校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认定 的 139 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之一。累计孵化科技企业 200 余家, 转化专利技术 50 余项,促成 40 余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经济效 益达数十亿元。获批省清洁燃烧与储能技术中试基地、博士后创 新实践基地、大学科技园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基地。

学校坚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网内蒙 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等 16 家企业共建定制班,与 143 家央、国企和民营企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和产教 融合创新中心首批建设试点单位。聘任 7 位资深企业专家担任二 级学院企业兼职副院长,34 位企业高级工程师担任学校企业(行 业)兼职教学督导。

学校聚力打造战略科研力量。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 25 项,省级项目817 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 列前茅。学生团队作为东北唯一入围团队,在2018 中国国际太 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中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 22 个国内外知名 学校代表队同台竞技,获 2 个单项第一。

学校坚持贯彻双碳战略,立足电力行业,深耕能源领域,

扎根辽沈大地,服务东北振兴,助力强国建设的办学定位,为 国家培养 10 余万名能源电力领域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被国家电网 录取人数位居全国第 5 名、辽宁省第 1 名。与 12 个国家和地区的 40 余所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生专业领域

2025 年我校拟招生人数为 143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 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共有五个专业领域招生:(1) 电气工程(085801),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 001;(2)动力工程(085802),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 院,院系所代码 002;(3)控制工程(085406),院系所名称 为自动化学院,院系所代码 003;(4)计算机技术(085404),院系所名称为信息学院,院系所代码 004;(5)材料与化工(085600),院系所名称为新能源学院,院 系所代码 005。

(一)专业领域简介

1.电气工程领域

我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领域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 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2.动力工程领域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 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 3 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

(4)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5)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领域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 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 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 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控制工程领域

我校控制工程重点研究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巡检和智能 运维,针对能源电力行业需求,以电力智能控制和火电厂灵活性改 造为特色,旨在解决生产过程和设备运维管理、无人值守、多能协同调度、新能源智能感知和功率预测等问题。优势在于与能源动力 学科交叉融合,为能源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监测和控制解决方案。

主要研究方向:

(1)综合能源系统优化控制

(2)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

(3)清洁能源发电与储能控制技术

(4)机器人智能巡检

(5)电力装备智慧运行

(6)智能检测与自动化系统

(7)新能源功率预测与智能驱动

控制工程领域紧密结合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能源电力行业需求,面向智慧能源产业应用需求,在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巡 检、智能运维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以未来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目标,聚焦能源电力行业转型 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具有良 好的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 才。

4.计算机技术领域

我校计算机技术领域重点研究电力计算机视觉技术、电力信息安 全、大数据处理、 虚拟电厂技术。聚焦能源电力行业发展需求, 以虚 拟电厂、电力信息安全和电力计算机视觉技术为特色, 利用新一代信 息技术解决数据安全与智能优化、故障监测等问题。优势在于深耕能 源电力背景下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为能源电力企业提供电网智能 计算和优化方案。

主要研究方向:

(1)电力计算机视觉

(2)电力信息安全

(3)能源大数据技术

(4)虚拟电厂技术

(5)电力数字孪生技术

(6)复杂系统建模技术

(7)工业互联网设计与优化

计算机技术方向以能源互联网和智慧能源行业应用需求为导向, 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基 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计算机应用项目或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管理 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 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5.材料与化工领域

我校材料与化工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

(1)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制备

(2)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应用

(3)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化学

(4)工业减污降碳化学工艺

材料与化工方向聚焦电力、化学、材料交叉领域,以新能源材 料的制备为起点,以能源电力和化工两大应用场景为导向,重点开 展能源生产与转化、先进储能材料、新一代电子化学品、污染治理 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使得所培养的人才能够具备实践创新能力的 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素养。

(二)招生学院简介

1.电力学院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 83 人,教授 10 人,博士 34 人。辽宁省高 校教学名师 3 人,校级教学名师 5 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 领军 人才 1 人、产业高端人才 1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3 人、 千层次 4 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 1 人,企业兼职导师 32 人,其中兼 职副院长 1 人。学院拥有辽宁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 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两个省级实验平台,拥有 3 个辽宁省大学生 实践示范基地,4 个辽宁省研究生实践基地,2 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拥有辽宁省电力物联网系统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电网节能与 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新型配电系统低碳运行与调控重点实验室、 智能电网全数字仿真实验室、智能微电网实验室等国内技术领先的科 技创新平台。电力学院已与 10 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 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基地于 2018 年被评为辽宁 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北分公司基地 2019 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 基地。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基地 2022 年被评为辽宁省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宏成供电有限公司研究生联 合培养示范基地 2023 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 基地。

2.能源与动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 76 人,其中教授 12 人、副教授 29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25 人,博士在读 6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26 人,双师双能 型教师 40 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 领军人才 1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 7 人、沈阳市拔尖人才 5 人。学院拥有辽 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 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电力仿真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 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 5 个省市 级科研平台;拥有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 3 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与企业共建配电网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院、建筑节能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院、供热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有辽宁省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与智慧供热现代产业学院。

3.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现有教职工 73 人,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教师35 人,其中教授 9 人,国家优秀教师 1 人、辽宁省教学名师 4 人、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 层次 1 人、万层次 3 人、沈阳市拔尖人才 4 人、沈阳市高级人才 4 人、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2 人。建有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 1 个、辽宁省现代通信产业学院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沈阳市智慧能源生产与安全运行 重点实验室 1 个、校企联合实训中心 4 个、校外实习基地 15 个、校 企合作企业 20 余家。近五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课题80 余项,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实施成果转化,累计科研到款 4000 余万元。

4.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现有教职工 63 人,其中教授 5 人,副教授 22 人,硕 士生导师 12 人,博士 15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1 人,辽宁省教学名师 1 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1 人,沈阳 市高级人才 2 人,沈阳市拔尖人才 20 人。学院拥有 1 个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获批沈阳市能源互联网智能感知与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 和华为ICT现代产业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 软国际等知名企业共建 10 余个校企联合实训中心。

学院拥有计算机应用技术重点建设学科,学科团队聚焦能源电 力行业的实际需求,面向电力计算机视觉、虚拟电厂、智慧能源信 息安全以及电力大数据技术领域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学 院依托能源互联网智能感知与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能源大 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综合实训中心等科研平台,构建了以GPU 集 群为核心硬件的算力服务体系,为理论教学、实践实习与科技创 新等人才培养环节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与环境保障。五年来,学科团 队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主持国家级、省市级科技项目 100 余项,科研到款近 5000 万元。

5.新能源学院

新能源学院现有教师 50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 7 人、副高级职称 20 人;具有博士学位 27 人、硕士学位 23 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 殊津贴 1 人,辽宁省学术头雁 1 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 尖人才 1 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 1 人,沈阳市领军人才 3 人, 拔尖人才 8 人,沈工拔尖人才 1 人;辽宁省教学名师 1 人,辽宁 省优秀教师 2 人,校级教学名师 2 人;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 工程百层次 1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2 人、千层次 2 人、万层次 8 人。学院拥有辽宁省新能源光电材料制备与分析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区域多能源系统集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清 洁能源精细化综合利用与调度储能重点实验室及沈阳市工业减污降 碳协同创新重点实验室 4 个省市级科研平台。

三、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 2025 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 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 3 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 4 年。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 月 1 日前复核,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 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 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 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 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 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二)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 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 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 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 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或因网报 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 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 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学业奖 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 家奖学金,额度 20000 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 式的资助。

八、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 2025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 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 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 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 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 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 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 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 的招生专业目录)。

4.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 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 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 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 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 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 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 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 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 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 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 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 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 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 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 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 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 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 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 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 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 费为 8000 元/年-10000 元/年,具体金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10.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11.报考代码:11632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 18 号 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电 话:见官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具体信息请考生关注院校官网等发布的官方消息。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全部内容,招生简章是比较可靠的信息来源,各位考生可以参考一下。如果各位同学们还想了解更多考研信息,可以在右侧小窗留言咨询。

推荐阅读:

211高校(116所)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查询

2025考研全国各省市研招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