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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排除犯罪性行为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0-10 18:27:59  |  关键词: 排除犯罪性的事由有哪些并简述 排除犯罪的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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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排除犯罪性行为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排除犯罪性行为”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排除犯罪性行为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名词解释:

  1、犯罪故意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各种状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2、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即已经达到了犯罪的完成状态。

  3、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4、犯意表示:行为人在实施故意犯罪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犯罪意图的流露。

  5、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6、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状态。

  二、简答题:

  ﹡犯罪未遂的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能得逞

  3、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预备的特征:

  客观特征

  1、已经进行了犯罪的准备活动:包括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

  2、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主观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已具备了犯罪的目的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排除犯罪性行为”,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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