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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罪数形态
罪数形态
一、名词解释:
1、实质的一罪:形式上具有某些数罪特征,实质是一罪。
2、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3、想象竞合犯:行为人处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而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4、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指故意实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
5、法定的一罪:犯罪行为原来可以成立数罪,但由于某种原因刑法将其规定为一罪。
6、结合犯: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个独立新罪。
7、处断的一罪:行为虽然符合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几次符合同一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只认定为一罪。
8、连续犯: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
9、吸收犯: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
10、牵连犯:
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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