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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被害人的权利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0-07 11:31:15  |  关键词: 被害人的法律地位 被害人保护法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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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被害人的权利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被害人的权利”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被害人的权利

  被害人的权利

  ①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

  ②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③有权依法对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对不起诉的决定有权依法提起申诉⑤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⑦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

  ⑧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一审案件提出抗诉

  ⑨有权对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被害人的权利”,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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