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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历史学知识梳理: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
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
1、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是以范仲淹为主的改革派在宋仁宗庆历年间进行的一次变革。
(1)原因:“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之害;冗官冗兵冗费之三冗;对辽、夏战争失利,纳岁币。
(2)内容: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陈十事”提出变革主张:(一)明黜陟,按官员的政绩进行升迁。(二)抑侥幸,限制恩荫。(三)精贡举,改变科举的内容和办法,选择“经济之才”。(四)择长官,选好地方官。(五)均公田,这主要是均地方官员的收入。(六)厚农桑,采取措施发展农业生产。(七)修武备。(八)减徭役。(九)覃恩信,主要是免去积欠的赋税和大赦方面的内容。(十)重命令,重视法令的制定和执行。后来,富弼也上当世之务十多条,上安边十三策。韩琦等也提出一些主张。改革的官员终还是被排斥、打击。“新政”经过一年多时间,再也进行不下去。
2、王安石变法
(1)富国
均输法。熙宁二年,颁行均输法,周知淮南、两浙、江南东西和荆湖南北路,“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徙贵就贱,用近易远。”根据京城和皇宫的需要及库存的情况,就近采购,不一定要到产地去购买,这样既节省了钱财,又可以防止大商人乘机牟取暴利。
青苗法。在每年的正二月或五六月时期,也就是农民在生产、生活上需要钱财周济、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以低息贷借钱或粮给农民。春天贷借,于纳夏税时归还;夏天贷借的钱粮,于纳秋税时归还。这样作法其目的是为抑制兼并,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有一定的。
农田水利法。这是要求各地的农户按户等,出资兴建水利工程。钱财不足可向政府贷借。
方田均税法。要求各地丈量土地,划定等级,核实后发给契书,然后确定税额。这也是为抑兼并、防诡寄采取的措施。
市易法。熙宁五年,首先在开封设市易务,以后在各个重要商务城市都设这样的机构。市面上滞销的货物,由市易务收购。市场上需要的时候,商人以抵的办法,五人互保,年息二分,赊得货物;或以同样的利息贷款购物。市易法可以起到打破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以平抑物价,防止大商人牟取暴利。
募役法,或称免役法。原来按照户等要充差役的,改由地方政府出钱雇人充役。这些费用,由各等的人户负担。
(2)强兵
将兵法。王安石一面裁汰老弱,选拔精兵,另一方面行将兵法,使军中之将能更有效地指挥、训练士兵,从而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
设军器监。统一管理各地的武器制造。在出产武器材料的州设都作院。奖励改良武器,根据各地所造武器的好坏,黜陟官员。
保甲法。农村的住户,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家有两丁以上者,抽一人为保丁。保丁编制起来,进行训练,维持地方的治安,加强统治者对地方的控制,又可以补禁军的不足。
保马法。地方上养战马,以节省政府的开支。
(3)育才
改革科举制。保留进士科,罢诗赋明经诸科,增设明法科。
三舍法。
编写和推广《三经新义》。
王安石变法是地主阶级在北宋严重危机下的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自救运动,新法施行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土地兼并受到限制,军队战斗力提高。但新法招致激烈反对,王安石两度辞相亦影响新法推行。
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起用司马光,新法尽废,史称“元祐更化”。宋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但此时新法已成各派相互倾轧的工具,至此,变法完全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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