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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历史学知识梳理: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1、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影响及其评价内容:
政治方面:改革官制,修订刑律,整顿吏治;
经济方面: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军事方面:改革兵制,编练新军,创办巡警;
文化教育:改革学制,废除科举,设立学堂,奖励留学;
其他方面:禁止缠足,禁抽鸦片,废除酷刑,允许满汉通婚等。
影响:
(1)新军虽然在清政府镇压人民反抗中起过一定作用,但后来大部分为革命党人所掌握,新军成为发动辛亥革命颠覆清政府的一支重要力量。
(2)兴办“新政”加捐加税,激起各地人民抗捐抗税斗争持续发展,成为加速辛亥革命的加速剂。
(3)废科举、兴学堂促进了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群体的产生,有助于西学新知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的传播。
(4)奖励工商有助于打破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提高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有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5)清末“新政”也为袁世凯扩充个人势力提供了机会。
评价:
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规模大、范围广的近代化改革,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成效。
虽然清政府推行新政的目的是为了挽救和维护自己的统治,但新政客观上对中国经济、文化、教育和军事的近代化有一定推动作用。
改革支离破碎,敷衍拖沓,缺乏总体目标和实施计划。一些措施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大。
清王朝揽权于中央,集权于满洲贵族,引发严重不满。
2、清末预备立宪的过程及结果
(1)五大臣出洋考察
1905年,清政府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8月,五大臣回国,向慈禧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三大益处。
(2)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要改革官制、厘定法律,广兴教育,整顿武备,作为未来实行宪政的“预备”。
(3)立宪团体的建立
预备立宪公会:清末立宪派组织的代表性团体。1906年12月由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在上海发起成立。1908年联合各省立宪团体组成“国会研究所”,发动请愿,要求清政府迅速召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
其他影响较大的立宪团体还有政闻社、宪政公会等。
(4)1907年,清政府宣布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地方筹设咨议局。
(5)1908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9年后正式召开国会。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选举法要领》等。
(6)1909年、1910年,各省咨议局和北京资政院先后成立,立宪派占了多数席位。
(7)国会请愿运动
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1910年1月
第二次国会请愿运动:1910年6月
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1910年10月
(8)“皇族内阁”
1911年5月,清政府颁布新内阁官制,组成所谓“责任内阁”,内阁大臣共13人,汉族4人,满族9人,满族中皇族又占5人。因此,这届内阁又被称为“皇族内阁”,它违背立宪精神,只是一场骗局,招致社会各界反对,加剧清王朝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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