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历史学知识梳理:黄金诏书”相关内容,为历史学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历史学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历史学知识梳理:黄金诏书
黄金诏书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帝国基本法。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在法兰克福城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德意志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承认。还规定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拥有监督帝国的职权。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历史学知识梳理:黄金诏书”,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