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
社团法人:凡是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是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凡是以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是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
(1)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是社团法人;
(2)以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是财团法人;
2.设立人地位不同:
(1)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可以成为法人的社员;
(2)财团法人的设立人,不能成为法人的成员。
3.设立行为不同:
(1)社团法人设立行为属于合同行为,而且为生前行为;
(2)财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则为单方行为,并可以遗嘱方式实施。
4.有无意思机关不同:
(1)社团法人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2)财团法人则没有该机关。
5.目的事业不同:
(1)社团法人的目的可以是公益的也可以是营利的;
(2)财团法人的目的只能是为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
6.解散原因及后果不同:
(1)社团法人的解散原因是多种的,并可以因成员的协议而解散;财团法人则只能因为期限届满或财产不足而解散;
(2)社团法人解散后,经清算仍有剩余的财产应分给其成员;财团法人解散后,有剩余财产的依章程处理,章程无规定的,应上缴国库。
7.另外,二者在设立、变更和国家管理上也有所不同。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