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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特别法人的类型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6 14:37:46  |  关键词: 特别法人的权利与义务 特别法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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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特别法人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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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特别法人的类型

  特别法人的类型

  特别法人主要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1.机关法人: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的法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指在一定的村或乡镇的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成员,利用土地等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资金联合与劳动联合的方式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组织法人。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指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者或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通过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共同实现成员利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法人。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指由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自治社会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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