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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5 10:43:51  |  关键词: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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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刑相适应原则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

  二是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罪刑相适应原则”,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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