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宣告失踪的后果”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宣告失踪的后果
宣告失踪的后果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
《民法典》第4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宣告失踪的后果”,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