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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4 10:20:31  |  关键词: 论事实认识错误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以及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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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

  (1)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2)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

  (3)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

  (4)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

  (5)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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