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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共犯中的中止问题
(1)简单共犯中:一个或一部分人自动停止,要想享受犯罪中止的待遇,必须使整个犯罪归于未遂或预备,否则不认为是犯罪中止。
(2)复杂共犯中:其一,就帮助犯、教唆犯而言:必须有效消除自己行为的影响。帮助犯:提供帮助后必须有效撤回自己的帮助,才成立中止。反之,如果虽然试图撤回自己的帮助,但未能有效撤回,一旦实行犯既遂,帮助犯仍然应当定既遂。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后只有有效劝说,使他人放弃了犯罪意图,或者有效阻止,使被教唆者未能达到既遂状态,才成立犯罪中止;反之,一旦实行犯既遂,教唆犯也应当定既遂。
其二,就实行犯而言:只要本人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就成立犯罪中止。因为复杂共犯的犯罪形态是由实行犯决定的,只要实行犯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就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
实行犯成立犯罪中止,帮助犯、教唆犯不定中止,帮助犯、教唆犯应当定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实行犯在预备阶段自动停止的,帮助犯、教唆犯定犯罪预备;实行犯在实行阶段自动停止的,帮助犯、教唆犯定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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