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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3 19:11:46  |  关键词: 死刑适用研究 法律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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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以及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审判时:指从羁押时开始。

  (2)怀孕:只要自被羁押时开始,发现怀孕或在此期间曾经怀孕的即视为怀孕,即使已自然或人工流产。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注意:(1)即使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也不得适用死刑。

  (2)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死刑”,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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