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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假释的条件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3 19:09:28  |  关键词: 刑法中假释的概念 假释的适用条件及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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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假释的条件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假释的条件”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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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假释的条件

  条件:重点注意对适用假释的限制

  (1)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时间条件:与减刑的限度相同。

  a.一般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得少于13年;

  死缓最少不得少于15年,死缓期满开始计算。

  两项例外:

  ①基于国家利益的例外:基于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②老残犯在适用期限上可以适当放宽。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的罪犯,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予以假释(时间不受限制,其他两项受限制)。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假释的条件”,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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