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考研常识来了,对于考研的同学来说,长线备考才能有更大的把握。尤其对于基础好的同学,大家更要提前进行备考。那么对于初次备考的同学来说,关于考研,大家还有很多疑问,因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一般怎么发放?”供大家参考。
一、奖助金发放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在资助期限内,对于在中期考核中分流的博士研究生,如果保留博士研究生学籍,则继续按中期考核前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如果变更为硕士研究生学籍,则按硕士研究生对待。
三)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四)新生奖学金在新生注册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五)社会奖助金按协议规定发放。
学校累计资助时间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学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超出学校资助期限后,如需继续在校学习,博士生可向导师申请资助。
二、奖助金终止规定
在资助期限内,因转博、毕(结)业和退学等缘故终止硕士学籍的硕士研究生,自学籍终止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硕士国家助学金。因转硕、毕(结)业和退学等缘故终止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博士研究生,自学籍终止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博士国家助学金。
在中期考核中被分流但仍保留博士研究生学籍的,不再享受博士学业奖学金。
普通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转博以后)享受资助的时间累计满3学年,直博生满4学年的,如果没有取得中期考核结果,学校停止发放学业奖学金。
对于因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学校取消其纪律处分期间的学业奖学金。
对于已颁发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新生奖学金,如在申请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术不端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荣誉,并追回奖金。
研究生短期出国(境)(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和休学期间,学校暂停发放助学金,返校复学后,次月起恢复发放助学金,其中因停学创业、怀孕生产和健康原因(包括身体疾病、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休学者,资助期限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