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专业介绍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属于法学门类民族学的二级学科,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借鉴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问题,具有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综合交叉性新兴学科。其目标与宗旨就是坚持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党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培养造就民族地区建设的专门人才服务。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专业的主要特色在于把民族学和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经济实践相结合,侧重微观研究,注重理论提升,不断丰富和完善现有的民族经济学理论,着力构建科学、完整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理论体系,为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既懂得经济规律、又了解民族特色,并善于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创造性劳动的高级专门人才。研究方向 01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协调发展;02中国财政经济理论与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研究;03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研究;04当代中国经济与少数民族经济理论研究;05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06区域投融资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07民族经济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院校推荐 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吉首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延边大学、西藏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贵州财经学院等。金融与证券专业考研方向3:
国民经济学 专业介绍 国民经济学是综合性较强的应用经济类专业,它是从宏观、战略的角度来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并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预测与规划。该学科坚持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围绕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过程中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培养目标 本专业具有“宽口径,厚基础”的特点,以现代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外投资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电子计算机技术,系统研究中国投资政策和投资实务。通过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扎实的数理及经济学基础、有战略眼光和创新应用能力的国民经济管理工作者、研究人员。研究方向 01 经济统计理论与方法研究;02 国民经济运行研究;03 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04 宏微观经济理论与应用研究。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适宜从事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研究工作;在政府有关业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从事经济监管工作;在大中型企业、各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推荐院校 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全国招生较强的招生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大学。金融与证券专业考研方向4:经济法学 专业介绍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它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研究经济宪法、经济组织法律关系、国际投资经营法律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经济活动管理关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旨在促进国家管理和调控市场经济的能力,以便使得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健康、高效和快速发展。 发展前景 经济法学专业就业比较可观。一方面,此专业是连接经济与法律的学科,在经济交往中会出现多种种类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有专门的专业人才进行调节,用人单位对此专业的毕业生要求也比较高,既要具备较高经济法学的素养,还要有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就业去向:主要就业去向是国内的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各级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职业规划:通过司法考试,考取律师从业资格证书。 就业方向 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主要可以担任法学信息编辑,股权投资专务,知识产权调查员,律师,律师助理,商标助理,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专务,员工关系助理,涉外律师,理赔师,工薪律师,驻场签约律师,纪检监察主管专员,法律顾问,涉外商标代理人,合同管理员,司法学科负责人,知识产权顾问,投资银行律师,诉讼律师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