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主要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奖助政策、院校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信息的文件,是考生在报考前需要了解的重要资料,以下是详细介绍。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在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二)招生类别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150分、150分。
初试科目设置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四)初试方式及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部官网公布(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3月下旬至4月。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五)我校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在复试的同时,学校还将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部官网。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学费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年。
(三)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政策如下表所示。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奖助学金 类型 | 奖、助学金条件/类别 | 等级 | 奖助学金金额/比例 | ||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 奖励攻读学位期间表现优异、学业成果突出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 20000元/人(名额由省下达) | |||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3000元/人 | 100% | ||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元/年 | 10% | ||
二等奖 | 5000元/年 | 30% | |||
三等奖 | 2000元/年 | 60% | |||
研究生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100% | ||
学校助学金 | 10000元/年 | 100% | |||
临时困难补助金 | 2000元/次 | ||||
研究生 学术成果奖 | 学术论文类、知识产权类 | 奖励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
学术竞赛类 | 国家级以上竞赛活动 | 特等奖 | 20000元 | ||
一等奖 | 10000元 | ||||
二等奖 | 8000元 | ||||
三等奖 | 5000元 | ||||
省部级竞赛活动 | 特等奖 | 6000元 | |||
一等奖 | 5000元 | ||||
二等奖 | 3000元 | ||||
三等奖 | 2000元 | ||||
社会奖学金 |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资助标准、比例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 | 学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岗位,并提供津贴。 | ||||
评优评先 | 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和西城校区,具体所在校区以入学时安排为准。
九、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官网(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寄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招生信息、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68-2923758
纪检监察室:0668-2923787。
十二、联系方式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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