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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历史学知识盘点:汉承秦制与文景之治
1、汉承秦制
主要表现为政治制度、军队系统、法律制度和编户制度的继承。
(1)政治制度上“汉承秦制”,又略有改变。
中央仍是皇帝制和以丞相为首的官僚制,沿用三公九卿制。西汉中期以后,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改称大司徒、大司空和大司马,九卿名称亦略有变化,其地位与职责稍有不同。
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刘邦曾先分封,后又诛杀和废除楚汉战争分封的大部分异姓诸侯王,另外分封了九个同姓诸侯王,未分封的地区仍实行郡县制。诸侯王国的地位高于郡,其太傅和丞相的品秩亦高于普通郡守。
(2)军队系统。军队以南北禁军为中央常备军,此外还有郡县预备军。皇帝是军队高统帅,有权任免太尉、将军、卫尉直至郡尉,郡国军队由中央调动,诸侯王和郡守无权发兵。
(3)法律制度。在《秦律》基础上,西汉萧何制定《九章律》,废秦律中夷三族及连坐之法,于《法经》六篇上增“户”、“兴”、“厩”三章。
(4)编户制度。制定严密的编户制度,登记全国人口,据以征发兵役徭役,征收租税。
2、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是指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汉朝统治者推行黄老之术[黄老之术属原齐国稷下学宫一派,主张“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不是一味消极的完全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它是一种维护统一的政治体制的学说,与老、庄思想不同。汉初六十年,它是政治上的指导思想,主张刑德并用,教化先行,顺民之情,与之休息。陆贾《新语》是其代表作。],“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改“抑商”为“便商”,“开关梁,驰山泽之禁”,厉行节俭,以恢复农业生产,增强国家财力,改善人民生活,巩固统治秩序,终使得社会出现了安定富强的局面,成就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盛世。
文景之治是西汉初期黄老之术在国策上的体现,其本质是西汉统治者鉴于暴秦亡国教训而作出的积极调整,它表达了封建地主阶级对于长治久安的愿望,并为汉武帝实施“大一统”奠定了物质基础。
文景之治中“与民休息”政策的目的,在于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某些对农民有利的政策,实际上对地主和商人更有利,如减免田赋后地主获利大,入粟拜爵亦有利于商人地位提高。
3、七国之乱
汉初刘邦为拱卫中央而分封同姓诸侯王,结果反受诸侯王国离心离德甚至觊觎皇权之害,故文帝时贾谊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景帝则采纳晁错建议实行“削藩”政策,这使吴王刘濞联合楚、赵、胶东、胶西、淄川、济南六国,勾结匈奴、东越、闽越贵族,以“请诛晃错,以清君侧”的名义反叛,后被周亚夫平定,七国被废除。景帝遂进一步削弱诸侯王权力,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不得过问政事,王国地位渐与郡县趋同,中央集权得以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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