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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10-22 10:38:30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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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名词解释:

  1、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职责或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信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3、聚众斗殴罪: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

  4、寻衅滋事罪: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骚扰破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5、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6、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作虚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7、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8、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离羁押、监管场所的行为。

  9、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使用各种手段,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行为。

  11、强迫他人吸毒罪: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方法,迫使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行为。

  12、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

  二、简答题: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1、具有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等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通过非法所得,也可通过合法所得

  3、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进行违法活动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称霸一方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梳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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