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啦,包括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考试时间等学校信息,考生在报考前需要仔细阅读,以下是详细介绍。
天津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97人,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招生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及我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等,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9月,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学科专业
(一)学术型
130100 艺术学(含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二)专业型
135200 音乐(含作曲/电子作曲、指挥、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135300舞蹈(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135400 戏剧与影视(含戏剧影视表演)
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1)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
①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
②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包括本市其他招生单位)的。
③报考我校作曲/电子作曲、视唱练耳方向的所有考生,均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
④非上述情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参加考试,须具有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电子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除作曲/电子作曲、视唱练耳方向)的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试科目代码:
思想政治理论101;
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
各研究方向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科目代码另附。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7)网上确认时间、要求参见我校发布的公告。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我校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认证报告。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各科目考试安排将于考前三天在天津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2)考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津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复试前进行公告;
(2)复试条件:我校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见《天津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非音乐类报考音乐类、非舞蹈类报考舞蹈类、非戏剧类报考戏剧类)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伴奏自理。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校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3.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学校整体学科建设和各专业需求,按照天津音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
2.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意向性导师。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考生须接受导师调整方案,否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报到时和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查,并按要求作相应处理。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校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费: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型研究生20000元/年。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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