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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10-12 14:45:21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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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4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

  简述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

  1.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1)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但是出资人权利滥用的行为,应当是在其合法享有的权利基础上进行的行为,如果不是基于出资人的权利,也不构成出资人权利滥用的行为。

  (3)出资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一般的过错责任。

  2.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营利法人的出资人的责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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