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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民商法学知识梳理: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20 14:45:45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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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民商法学知识梳理: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考研法律硕士民商法学知识梳理: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相关内容,为法硕学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学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常识栏目。

  24考研法律硕士民商法学知识梳理: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民法典》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其具体表现是: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4.对权利予以平等保护。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考研法律硕士民商法学知识梳理: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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