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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5)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13 09:59:33  |  关键词: 刑法学考试名词解释 刑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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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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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5)

  犯罪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安全与完整,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也即一种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简答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特征,也是本质特征。某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法律现象,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3、犯罪是依刑法应受惩罚的行为,具有刑罚当罚性: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只有犯罪才具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属性。因此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连,不可分离,共同构成犯罪概念的总体,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和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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