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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7)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13 09:59:21  |  关键词: 刑法学考试名词解释 刑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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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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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名词解释整理(7)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二、简答题: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含义包括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给以什么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即使行为危害很大,也不认定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以刑罚处罚。也即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原则。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或罪刑均衡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程度,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处多重的刑,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行相当,罪当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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