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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硕士属于在职研究生十月联考,近年来报考在职教育硕士的考生也越来越多。分析原因如下:
不少在职教师,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没有大把的时间去集中学习,但是想要自己有更好的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于是,不少在职教师毅然选择了考取在职教育硕士来继续提升自己。在职教育硕士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教育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规定
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上做出成绩。申请人应在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
②最后学历证明;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着或其他成果;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包括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申请人应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半年内公开进行,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分别由成人高校和自学考试办公室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主管学位工作的部门择优推荐学位申请者,学校负责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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