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互动 > 考研常识 > 正文
考研常识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多选题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06 15:00:00  |  关键词: 民商法学 考研

  •  
  •  
  •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多选题

大咖领学+三师伴学+小班管理+专属督学

了解详情

现在学历仍是找工作要看的一个重要标准,许多大学生和白领都想提升学历,于是会选择考研。研究生含金量较高,但是备考有些许困难,还得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有的同学想报考法学,小编整理了民商法学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供大家学习。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原则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以上就是民商法学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要了解更多考研的内容,可以在在线客服,会有天任教育的老师一对一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相关推荐: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