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互动 > 考研常识 > 正文
考研常识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法人终止的原因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06 12:00:01  |  关键词: 民商法学 考研

  •  
  •  
  •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法人终止的原因

大咖领学+三师伴学+小班管理+专属督学

了解详情

现在学历仍是找工作要看的一个重要标准,许多大学生和白领都想提升学历,于是会选择考研。研究生含金量较高,但是备考有些许困难,还得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有的同学想报考法学,小编整理了法人终止的原因,供大家学习。

法人终止的原因

法人的终止:指法人法律上人格的丧失。依据《民法典》第68条的规定,法人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解散:法人解散的事由包括四个: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依法宣告破产:法人在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经法人或其债权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法人终止。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以上就是民商法学法人终止的原因。要了解更多考研的内容,可以在在线客服,会有天任教育的老师一对一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相关推荐:

民商法学考研知识点:法人的变更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