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真理,献身科学,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药理学科研和教学,热爱专业,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药理学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或应用前景。
2.博士学位
掌握药理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宽广和坚实的基础和基本实验操作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及教学工作。学科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均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1.免疫药理学
2.神经药理学
3.内分泌药理学
4.肿瘤药理学
5.分子药理学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
已获医学学士、理学学士或药学学士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博士研究生:
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硕博连读时,应为中期考核成绩的硕士研究生申请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