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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简章都有哪些内容呢? 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8-07 08:42:42  |  关键词: 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招生简章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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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简章都有哪些内容呢? 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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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简章都有哪些内容呢?深入贯彻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

  一、报考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于2012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人员:

  (1)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7.硕博连读类考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通过中期考核具备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相关培养部门)。

  8.直接攻博类考生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须是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9.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攻读博士学位”专项招生计划的报考条件:(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招考方式

  (一)公开招考

  我校公开招考由“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类组成。

  1.“申请-考核制”

  院系根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院系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相关选拔工作,从考生中择优录取博士生。具体申请条件及招生名额请查询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说明及招生目录。

  2021年我校实行“申请-考核制”的院系: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艺术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普通招考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初试,初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院系根据初试结果组织复试,择优选拔录取。具体申请条件及招生名额请查询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说明及招生目录。

  2021年我校实行普通招考的院系:商学院、法学院。

  (二)硕博连读

  具有博士点的院系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在我校研究生中挑选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选拔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的暂行规定》。

  (三)直接攻博

  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研究学科。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一)公开招考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均须网上报名。南京大学202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6日-12月6日。考生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我校可开展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4项,每位考生只可选择报考专项中的1项,不得兼报。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7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制”

  考生根据各院系的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可查询各院系网站或通过博士招生目录中各院系联系方式电话咨询),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

  考生在初试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选拔评价的依据。

  (二)硕博连读

  经过研究生院相关培养部门审核,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参见《南京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类)网上报名须知》。

  (三)直接攻博

  具体程序参见《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考核及考试程序

  (一)公开招考

  1.“申请-考核制”

  参见《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院系公布的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考核要求及程序。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普通招考

  考生在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均需携带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并提交给监考老师和院系核查。

  (1)初试

  初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考生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时间:2021年3月10-11日

  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

  组织普通招考的院系须根据初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组织复试工作并通知考生。

  内容:复试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具体内容由院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核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

  时间:初试后,由组织普通招考的院系确定各自复试时间(以相关院系院网站通知为准)

  地点:南京大学(以相关院系网站通知为准)。

  (二)硕博连读

  院系须对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复试并确定具体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网站通知为准)。

  (三)直接攻博

  具体考核方式参见《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信息公开

  1、组织开展“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院系,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2、组织普通招考的院系须根据学校复试要求,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实施细则,此外,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3、院系根据最终排名结果,向研究生院提交经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我校的博士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院系组织开展的评审内容、初试、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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