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概述
一、 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⑴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⑵政府补助是无偿的,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性交易,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 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此类补助主要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