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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可以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进修,是许多在职人士的理想选择。许多社会人士对天津理工大学感兴趣,想要报考该校的在职研究生。那么,天津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天津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是什么?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欢迎各位同学查询天任考研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