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史(硕士,一级学科,理学门类,学科代码:0712)
一、研究方向: 科学史理论与科学文化传播
比较科技史与科学社会史
技术史和工程史
其它科技史方向
二、学习年限:2~3年(原则上要求3年)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攻读科学技术史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2学分。自学课程学分另计。
1、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60680012)2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2学分(考试)
2、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见学术活动的基本要求)(69990031)1学分(考查)
3、学科专业要求学分课程(22学分)
(1)专业基础课程(9学分)
科研方法与规范(80613801)1学分(考查)
科学技术通史导论(70700182)2学分(考试)
中国古代科技史研究2学分(考试)
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70611852)2学分(考试)
科学史上激动人心的年代
技术与产业史(深圳)(80615092)2学分(考试)
科学编史学(70612302)2学分(考试)
科学哲学及原著研读(70611662)2学分(考试)
技术社会学(80615142)2学分(考试)
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2学分(考试)
生态哲学生态哲学(70612532)2学分(考试)
(2)专业课程(7学分)
科学史名著与案例研读2学分(考试)
工业革命、维多利亚科学与晚清西学
科技古籍概论(70610533)3学分(考试)
创新与科技发展(80611152)2学分(考试)
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80614302)2学分(考试)
科技传播与社会(80612822)2学分(考试)
科学文化与写作(80612891)1学分(考试)
科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70700212)2学分(考试)
科学技术学研究方法(80700112)2学分(考试)
产业哲学导论(深圳)(70612502)2学分(考试)
(3)学科前沿课程(硕博贯通课程,科学技术史专题研究必选,3学分)
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专题研究(80614412)2学分(考试)
科学技术史专题研究(1)(80612481)1学分(考试)
科学技术史专题研究(2)(80612491)1学分(考试)
科学社会学与科技政策专题(80612392)2学分(考试)
产业创新与社会专题(深圳)2学分(考试)
(4)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不少于1学分)
学术规范与职业伦理(70700191)1学分(考试)
(5)其他课程(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视为学科专业课程,2学分)
俄罗斯科技史专题(80614132)2学分(考查)
俄罗斯科学技术与社会专题(80614122)2学分(考查)
技术哲学(70611832)2学分(考试)
产业经济学2学分(考试)
战略新兴产业专题(70612922)2学分(考试)
科学学与科技政策(80700362)2学分(考试)
创新管理与战略(70612972)2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专业部分)(69990011)1学分(考试)
文献检索与利用(社科类)(20750032)2学分(考试)
社会学研究方法专题定性研究2学分(考试)
西方哲学史专题(80610362)2学分(考试)
日本科技史专题2学分(考查)
数学史专题2学分(考查)
军事技术史专题2学分(考查)
导师指定的12门课程
4、补修课程
本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理工科背景者,需要补修不少于4学分的文科课程,文科背景者,需要补修不少于4学分的自然科学课程,选修的课程不计学位要求学分,可按非学位要求课程记学分。
备注:与日本东京工业大学社会理工科联合培养、相互承认课程学分
两校相近学科达成协议:联合培养硕士,各自选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年,在
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的框架下,根据两校联合培养协议,承认相关课程的替代方案(见附件)。
四、主要培养环节及相关要求 1、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硕士生入学后两周内,双向选择和确定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学习计划,并报社科学院业务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该计划,应在每学期的选课期间进行。修改后的学习计划,由导师签字后交社科学院业务办备案。
2、论文工作计划、选题报告
硕士生入学1年内,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预期目标和存在问题等等。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在全面阅读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基础上,论证选题的理论意义、研究现状、学术价值、现实意义等,提出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方法和预期目标,分析重点和难点等。要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书面报告,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
论文选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末或第二学年末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选题报告由以导师为主的审核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审。论文选题通过后,应以书面形式交学院业务办备案。因故对论文结构做重大变动或更换选题,必须经导师同意,并重新提交选题报告,申请评审。
3、学术活动
要求每个硕士生参加本所三个(每月一次)学术沙龙之一,共计不少于16次(含三个硕博贯通专题课程之二中的8次),并参加其他有关的重要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在本课程中,撰写4次书面评论或相关的读书报告等,每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经过导师签字后留存,申请答辩前交研究生科记载成绩(1学分)。
4、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文章的要求执行社科学院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