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
一、适用学科、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07)
动力机械及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80703)
二、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7),其中公共必修学分5,必修环节学分2,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6。自学课程学分另计。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学分(5学分,考试)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
自然辩证法(60610012)2学分(考试)
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60610021)1学分(考试)
(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16学分)
(1)基础理论课(3学分)
数学类公共课程(考试)
(2)专业基础课(3学分)
高等传热学(60140014)4学分(考试)
高等热力学(70140014)4学分(考试)
流体力学(60330034)4学分(考试)
分析与计算流体力学(70140023)3学分(考试)
高等动力学(70330124)4学分(考试)
工程振动的试验与分析(60330063)3学分(考试)
有限元法与应用(70150303)3学分(考试)
自动控制原理(60250043)3学分(考试)
现代控制理论(60250074)4学分(考试)
数字信号处理(64030023)3学分(考试)
微型计算机系统接口技术(60240063)3学分(考试)
其它专业的基础课
(3)专业课(8学分)
高等内燃机学(70150063)3学分(考试)
汽车动力系统与控制(70150282)2学分(考试)
汽车及其动力发展前沿(80150042)2学分(考查)
发动机热流体与节能(70150252)2学分(考试)
汽车环境保护技术(80150052)2学分(考试)
机械最优化设计(80150013)3学分(考试)
振动模态分析与试验(80150523)3学分(考试)
全校各系(院、所)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考查)
3、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69990031)1学分(考查)
要求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填写学术活动记录,每次写500字以上的小结,由导师确认并签字,在毕业的前一学期交到系研究生办录入成绩及学分。
4、自学课程
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业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另计。
5、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以下有关课程:(1)(40150432)汽车构造(上);(2)(30150153)内燃机原理。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位要求总学分。
6、附注
按交叉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其必修课程在基本上符合主修学科培养方案的前提下,可根据交叉学科的需要灵活确定其它课程;论文的指导工作应聘请相关学科的联合指导教师参加。该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执行。
四、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需提交一篇在正式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若确因时间原因未能发表,需提交已完稿的学术论文,由系研究生办指定2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1名为研究生的导师)对论文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水平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方可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