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一、适用学科、专业: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02)
车辆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80204)
二、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考试学分不少于17),其中公共必修学分5,必修环节学分2,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6。自学课程学分另计。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学分(5学分,考试)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
自然辩证法(60610012)2学分(考试)
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60610021)1学分(考试)
(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16学分)
(1)基础理论课(3学分)
数学类公共课程(考试)
(2)专业基础课(3学分)
高等动力学(70330124)4学分(考试)
弹塑性力学(60330084)4学分(考试)
工程振动的试验与分析(60330063)3学分(考试)
有限元法与应用(70150303)3学分(考试)
现代控制理论(60250074)4学分(考试)
数字信号处理(64030023)3学分(考试)
微型计算机系统接口技术(60240063)3学分(考试)
其它专业的基础课(考试/考查)
(3)专业课(8学分)
汽车动力学(70150023)3学分(考试)
汽车动态系统CAE与振动控制(70150173)3学分(考试)
动态测试与分析(70150104)4学分(考试)
车辆控制工程(70150113)3学分(考试)
汽车结构CAE分析(70150323)3学分(考试)
机械最优化设计(80150013)3学分(考试)
振动模态分析与试验(80150523)3学分(考试)
汽车及其动力发展前沿(80150042)2学分(考查)
汽车环境保护技术(80150052)2学分(考试)
全校各系(院、所)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考试/考查)
3、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69990031)1学分(考查)
要求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填写学术活动记录,每次写500字以上的小结,由导师确认并签字,在毕业的前一学期交到系研究生办录入成绩及学分。
4、自学课程
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另计。
5、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以下有关课程:(1)(40150442)汽车构造(下);(2)(30150213)汽车理论。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6、附注
按交叉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其必修课程在基本上符合主修学科培养方案的前提下,可根据交叉学科的需要灵活确定其它课程;论文的指导工作应聘请相关学科的联合指导教师参加。该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执行。
四、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需提交一篇在正式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若确因时间原因未能发表,需提交已完稿的学术论文,由系研究生办指定2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1名为研究生的导师)对论文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水平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方可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