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学科、专业:建筑学(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13)
二、培养目标 建筑学(学术型)硕士以培养建筑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学位获得者应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趋势,掌握建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或设计理论基础,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建筑历史研究、历史建筑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研究与设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有潜力成为本专业领域的建筑师、科学研究人员、教学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
2.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
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争取取得创造性成果,完成学术型学位论文。
3.结合论文选题特点,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可选择设计专题性学位论文模式。
四、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五、学位课程设置与学分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公共必修学分、学科专业学位学分和学科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与要求,获得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5学分),设计专题型学位论文研究生的培养并入全日制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具体课程安排,由导师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讨论确定。
学分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公共必修学分5;
(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2;
(3)必修环节2学分。
(4)硕士研究生在提交硕士论文初稿的同时,需提交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1篇;该论
文需由硕士生的指导教师认可并签字,再交由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订。
1、公共必修学分(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
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60680012)2学分(考试)
(2)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60640012)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要求学分(22学分)
(1)基础理论课程(6学分)
人居环境科学概论(70000212)2学分(考试)
现代建筑引论(70000012)2学分(考试)
环境行为概论(70000022)2学分(考试)
建筑评论(70000032)2学分(考试)
城市设计理论(70000582)2学分(考试)
(2)专业课程(14学分)
A.必修模块(5学分)
文物保护规划及复原设计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专业方向必修)
(80000484)4学分(考试)
建筑与城市设计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室内设计专业方
向必修)
(70000044)4学分(考试)
绿色建筑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专业方向必修)
(80001113)3学分(考试)
建筑学专业文献阅读(必修)(80000722)2学分(考查)
B.二级学科选修模块: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
中国古典建筑与法式制度(70000072)2学分(考试)
文化遗产保护(80000502)2学分(考试)
西方当代建筑思想纲要(80000731)1学分(考试)
中国古代建筑典籍文化(80000421)1学分(考试)
中西建筑文化比较概论(80000332)2学分(考试)
文物建筑保护技术(80000511)1学分(考试)
西方建筑理论史(70000512)2学分(考试)
乡土聚落研究(70000571)1学分(考试)
C.二级学科选修模块: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
中国古典建筑与法式制度(70000072)2学分(考试)
文化遗产保护(80000502)2学分(考试)
体验建筑(80000411)1学分(考试)
室内设计(80000271)1学分(考试)
建筑策划导论(80000302)2学分(考试)
建筑艺术专题(80000432)2学分(考试)
前卫建筑(80000561)1学分(考试)
印度建筑(80000591)1学分(考试)
建筑理论与原创性思维(80000671)1学分(考试)
住宅精细化设计(80000822)2学分(考试)
西方当代建筑思想纲要(80000731)1学分(考试)
建筑环境模拟与辅助设计(80000762)2学分(考试)
建筑与国家尊严(70000532)2学分(考试)
D.二级学科选修模块:城市设计
建筑策划导论(80000302)2学分(考试)
建筑艺术专题(80000432)2学分(考试)
西方当代建筑思想纲要(80000731)1学分(考试)
建筑与国家尊严(70000532)2学分(考试)
城市历史与理论(70000142)2学分(考试)
近现代住宅(70000152)2学分(考试)
城市改造理论与实践(70000261)1学分(考试)
城市经济学(70000502)2学分(考试)
GIS空间分析及其规划应用(80000601)1学分(考试)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70000251)1学分(考试)
近现代城市规划引论(80000201)1学分(考试)
城市生态理论与应用(80000351)1学分(考试)
城市社会学研究专题(80000491)1学分(考试)
城市地理学(80000461)1学分(考试)
城市工业用地更新与工业遗产保护(80001121)1学分(考试)
E.二级学科选修模块:建筑技术科学
室内设计(80000271)1学分(考试)
建筑策划导论(80000302)2学分(考试)
住宅精细化设计(80000822)2学分(考试)
西方当代建筑思想纲要(80000731)1学分(考试)
文物建筑保护技术(80000511)1学分(考试)
建筑物理环境(70000303)3学分(考试)
遥感技术原理及其规划应用(80000111)1学分(考试)
GIS空间分析及其规划应用(80000601)1学分(考试)
建筑环境模拟与辅助设计(80000762)2学分(考试)
注:研究生在本二级学科选修模块内选课不少于4学分。
(3)跨一级学科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2学分)
3、学位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按研究生院规定执行)(69990031)1学分(考查)
4、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选修,课程目录详见附件)
5、学位论文(学术型)
以上各必修环节、非学位课程、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等参照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