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名称: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领域代码:012-430114 一、培养目标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与城市规划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建筑及城市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程建设部门、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及工程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5-3年。原则上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研究、居住建筑文化、夜景观设计、建筑物理环境、建筑声学设计、建筑防火研究)
2、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现代城市与建筑构成研究、城市生态规划与经济论比、园林景观、居住建筑设计与居住区规划、城市防灾及公共安全规划、消防规划)
四、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1、第4学期(一般在每年5月10-20日)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须与导师确定论文选题,完成5000字开题报告。
2、第5学期(一般在每年1月)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论文进度和质量、科研成果发表、学术活动参与、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生提交论文的详细提纲或论文初稿,中期 考核分数占毕业论文总分的20%。
3、第6学期(一般在每年4月20日前)研究生须完成论文全稿,并经导师审阅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同时约请校内外两至三名专家评阅(供专家评阅时间不得少 于3周),完成论文审定。
第6学期(一般在每年6月512日)举行论文毕业。
五、其他说明
1、专业英语翻译一万字以上本专业学术论著或资料由导师审核并给出成绩。
2、工程实训课程通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工程实践(4项以上)进行考核,由导师给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