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方向
1、培养方向:①地方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研究;②公共政策研究;③学校管理研究;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⑤公共卫生服务研究;⑥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⑦土地资源管理研究等。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非定向)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
2、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与全日制(定向)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学制3年,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南昌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培养费用
学习培养费共计4.2万元/生(可分两至三次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