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课程班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前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学校规定的现场报名确认后进行。
(2)同等学力水平认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班学员,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主要条件如下:
√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
√在课程班学习期间,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在四年内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组织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院可申请的三个硕士学位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通过全部考试后,须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提交后,须在半年内通过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详见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课程班学员因不符合上述国家规定或者其他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申请硕士学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