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学士学位未满三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待满了三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学制
本专业设置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三个专业方向,学制1年,主要采取面授的方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为一年,每月集中授课或双休日授课。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36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后,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
申硕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六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1年,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