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课程设置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自然辩证法概论 |
专业核心课 | 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政策研究、土地政策与法规 |
专业方向课 | 土地行政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土地科学研究、土地利用与规划、不动产估价与投资分析、微观与宏观经济学、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共财产 |
研究方向 | 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土地经济、不动产估价与市场 |
公共选修课 | 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至少选修一门) |
(注:课程以学校实际上课为准)
三、收费标准
费用:29800元。
四、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学制两年;
2、授课方式:网络上课。
五、报名手续
1、预约报名;
2、提交本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3张彩色一寸照片。
六、获取证书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