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结合提前批面试或正常批复试成绩,以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1.正常批录取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A线的正常批报考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2.提前批录取
提前面试结果为“通过”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B线,在对其报考资格、学历档案等复审无误后,即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参加过我校2017年举行的2018MBA提前面试结果为“通过”的,其资格可保留至2018年报考2019MBA。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