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第5项条件,达到大学本科毕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管理学类、经济学)或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管理学类、经济学)。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