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研招院校会在3、4月份公布考研复试安排的公告,公告包括考研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分数线、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等信息,各位考生要注意关注。以下是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供参考。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科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校研考复试录取工作,制定规章制度,评估各方面风险并做好预案,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领导小组派专人成立监督组、考务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网络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舆情监控组,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完成具体工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要求。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要详实具体、清楚明了,具有可操作性,应包括复试方式、复试科目、程序等。复试实施细则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四)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生管理部门将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5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2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生源充足的学科一般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四、调剂程序和要求
(一)调剂原则和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须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考生调入我校的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学校自命题科目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目录部分。
4.符合各二级学院设定的学业水平要求。
(二)调剂程序
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通时间为24小时,考生锁定时间36小时。具体调剂程序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五、资格审核和缴费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报考学院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4月11日 | 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
音乐学院、舞蹈学院 | 4月13日 |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现有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4.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原件。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提交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附件2)原件,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信息以报名时填报为准。
6.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加分项目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准其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复试成绩无效,且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一项加分。
(三)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我校复试费用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执行。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及要求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场所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对所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须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备查,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三年(2026年6月30日)。
(二)复试内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同等学力考生和报考美术(135107)专业学位的跨专业考生另需进行加试科目考核。复试时间为4月12日-14日,具体考场安排学校见学校网站通知(https://yjs.imac.edu.cn/html-yjs/zsgz/)。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分。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54分。
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根据学科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专业考核可实行多种考试形式,综合加权生成该科目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通过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
4.加试科目考核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和合格线详见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其他要求
考生复试前全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坚持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成绩公布和拟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例如:某考生初试总分360分,复试外语口语得分7分,复试专业考核成绩80分,则该生入学总成绩为:360/5*50%+(7+80)*50%=79.5(分)
(二)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复试结果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时,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三)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考生服务
各二级学院应增强考生服务意识,在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方案时,同时公布考生联系咨询通道,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对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前由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具体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信息公布网址:https://yjs.imac.edu.cn/html-yjs/zsgz/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0471-4973176
内蒙古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471-4925937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电话0471-3261806
十二、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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